为考科三“开小灶” 女子无证驾驶被查

本刊新疆讯:记者:张存堂 张帅兵(通讯员:丁持盼)
驾考技能的提升需通过正规驾校的系统培训,依托合法场地和合规教练进行练习。然而一些学员面对考试有些担心,便利用私家车来“开小灶”,在驾考场地练习,没想到触碰了法律红线。 
8月14日,新疆巴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在科目三考试线路巡检过程中,依法查处一起无证驾驶及违规在考试线路练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正常的驾考秩序。
当天,车辆管理所民警在对科目三考试指定线路进行常规巡查时,发现有一白色私家车辆在考试路段行驶轨迹异常,存在明显练习驾驶的迹象。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
“我女儿过几天就要参加科目三考试了,我怕她对考试线路不熟悉,影响成绩。”经民警询问得知,车主刘某特意驾车带女儿李某来到科目三考试线路,让女儿在考试路段实际驾驶,自己充当教练,帮助女儿熟悉线路和操作。
据悉,该车实际驾驶人员李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科目三考试的正常秩序,干扰了考试环境的公平性。私家车不具备教学用车标准,因驾驶人缺乏系统培训和安全驾驶经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车主刘某将非营运客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行为,处1500元罚款;对李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行为,处1500元罚款。
巴楚公安提示:科目三考试线路是保障驾考工作规范、安全开展的专用区域,严禁任何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在该区域练习驾驶,也禁止非考试车辆违规进入干扰考试秩序。巴楚公安将会持续加强考试线路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驾考环境安全有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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